基金托管人权利和义务按照我邦《基金法》的划定,基金托管人该当施行下列职责: (一)安闲保管基金家当; (二)根据划定开设基金家当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; (三)对所托管的区别基金家当判袂成立账户,确保基金家当的完全与独立; (四)存储基金托管营业行径的记实、账册、报外和其他相干原料; (五)根据基金合同的商定,按照基金统制人的投资指令,实时打点清理、交割事宜; (六)打点与基金托管营业行径相闭的音讯披露事项; (七)对基金财政管帐告诉、中期和年度基金告诉出具定睹; (八)复核、审查基金统制人推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申购、赎回价钱 (九)根据划定聚合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; (十)根据划定监视基金统制人的投资运作; (十一)邦务院证券监视统制机构划定的其他职责。